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旅行攻略
关于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木栈道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旅途风情探索网
2025-09-08【旅行攻略】43人已围观
简介关于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木栈道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17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你局《关于报送柏孜克里克千佛洞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木栈道建设工程立项。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
文物保函〔2015〕178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柏孜克里克千佛洞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木栈道建设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属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可识别性”、“与可逆性”等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主要内容为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木栈道建设。
(三)应按照《柏孜克里克千佛洞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木栈道选址、线路设计内容,注意与文物景观风貌相协调。
(四)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管理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应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涉建项目要求,编制具体设计方案,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五)警示牌及标志系统的设置应纳入文物展示利用中统筹考虑,编制专门立项报告,按程序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7日
很赞哦!(187)
上一篇:太空会师:壮丽时刻,共谱航天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