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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武清区202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旅途风情探索网 2024-11-15【旅行服务】100人已围观

简介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强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曝光,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武清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近日,武清区应急管理局通报3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强化震慑效力。案例一基本案情2024年1月24日,武清区应急...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强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曝光,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武清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近日,武清区应急管理局通报3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强化震慑效力。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24日,武清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组织考核、未按照规定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武清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1日,武清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考核。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武清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人民币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12日,武清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未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武清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人民币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制作:徐美虹

审校:殷月明

审核:刘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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